
市检察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日期:2018-06-24
市检察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月26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晓勇主持大会并作动员报告,省委第十五督导组副组长、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吴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冬出席会议,省委第十五督导组部分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省委督导组副组长吴成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把握好基本要求。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坚持从严要求、严字当头,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二是抓好活动的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切实解决重点问题,确保活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认真做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要按照要求,积极作为,做到尽职不越位、严格重实效、自觉受监督,树立省委督导组良好形象。
会上,代理检察长刘晓勇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从三个方面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强认识,抓引导,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更好地服务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围绕敢于揭短亮丑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要严要求,抓落实,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在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要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贯穿始终;要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贯穿始终;将逗硬较真贯穿“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始终,做得立学立行,边查边改;要将促进发展贯彻始终,以创建“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检察院为载体,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三要重组织,抓示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支部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通过制定方案、领导带头示范、强化督促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等,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实抓好。
会上,对市检察院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