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学习《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1-08-02
各内设机构: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7月1日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巩固立法成果,发挥检察机关在司法环节中服务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现将《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挂网,请大家认真学习。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日
各内设机构: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7月1日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巩固立法成果,发挥检察机关在司法环节中服务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现将《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挂网,请大家认真学习。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日